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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发文:推进农业保险精准投保理赔|答问

发布时间:2024-11-29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微信公众号  字体大小[ ]

 金融监管总局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发布 《关于推进农业保险精准投保理赔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有关要求,服务国家乡村振兴战略,金融监管总局、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农业保险精准投保理赔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对于推进农业保险精准投保理赔,促进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共计10部分,主要内容有:一是强化投保精准性管理。要求保险公司加强承保信息精准性管理,对集体类业务和规模经营主体类业务分别提出了验标要求。二是完善理赔机制和标准。要求各地农业农村、林草等部门应及时更新重要保险标的的损失鉴定技术规范,提高损失确定的公信力。三是提高理赔服务质效。支持各地建立农业保险预赔付机制,鼓励保险公司提高预赔付比例。四是严格应收保费管理。鼓励有条件的省份推动各省级财政部门与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结算模式。五是夯实条款费率管理。要求保险行业加快推进农业保险主要标的示范条款开发和风险区划测算发布工作。六是加强数据共享。明确各地财政、农业农村、林草、保险监管等部门应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共享土地承包和流转、种养殖、防疫检疫等数据信息。七是规范市场秩序。明确保险监管部门要对各层级保险公司进行综合考评,加大对保险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检查力度,明确遴选应以基层服务能力、合规经营能力为前提。八是鼓励科技赋能。持续推进农业保险业务线上化、数字化和智能化,改善农户投保理赔体验。九是做好宣传培训。要求保险公司加强农业保险宣传工作、强化协办业务管理,定期对协办人员开展培训。十是推进协同配合。明确各地保险监管、财政、农业农村、林草部门要建立重大问题会商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通知》的发布是金融监管总局等相关单位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重要举措。《通知》作为完善农业保险监管的重要制度安排,将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机制,规范农业保险市场秩序,有利于促进农业保险持续健康发展。

  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会同相关单位抓好《通知》贯彻落实工作,指导各地强化承保理赔管理,提高农业保险的服务水平,增强农户满意度,切实推动农业保险更好服务“三农”。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就《关于推进农业保险精准投保理赔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答记者问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有关要求,服务国家乡村振兴战略,金融监管总局、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农业保险精准投保理赔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就《通知》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通知》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答: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推进农业保险精准投保理赔,做到应赔尽赔”。启动《通知》制定工作,是保险业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提高农业保险经营管理质效的重要举措,对实现农业保险精细化管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助力农业强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2022年,原银保监会出台《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办法》,对承保、理赔、协办、内控等关键环节行为进行规范。同时,指导保险业协会发布种植险、养殖险、森林险承保理赔服务规范,分险种明确服务标准。但关于投保理赔精准性的规定尚不够完善,一些规定还较为原则。《通知》从农业保险承保、理赔、应收保费管理、数据共享等十个方面提出明确工作要求,细化监管规定,更好保障农户权益。

  金融监管总局会同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等相关单位,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经多轮研究讨论,抓住推进精准投保理赔的关键点,提出了针对性措施,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通知》。

  二、《通知》的主要思路是什么?

  答:《通知》以提升农户获得感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针对各方反映较为集中的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有关问题,打通影响承保理赔的各个关键环节,明确细化了包括承保、理赔、赔款支付、应收保费管理等各个环节各方主体的职责,明确标准,强化合作,推动数据共享和信息核验,鼓励科技赋能,规范市场秩序,深入推进农业保险承保理赔工作,提高投保农户承保理赔满意度,促进农业保险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三、《通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通知》共十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强化投保精准性管理。要求保险公司加强承保信息精准性管理,对集体类业务和规模经营主体类业务分别提出了验标要求。二是完善理赔机制和标准。要求各地农业农村、林草等部门应及时更新重要保险标的的损失鉴定技术规范,提高损失确定的公信力。三是提高理赔服务质效。支持各地建立农业保险预赔付机制,鼓励保险公司提高预赔付比例。四是严格应收保费管理。鼓励有条件的省份推动各省级财政部门与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结算模式。五是夯实条款费率管理。要求保险行业加快推进农业保险主要标的示范条款开发和风险区划测算发布工作。六是加强数据共享。明确各地财政、农业农村、林草、保险监管等部门应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共享土地承包和流转、种养殖、防疫检疫等数据信息。七是规范市场秩序。明确保险监管部门要对各层级保险公司进行综合考评,加大对保险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检查力度,明确遴选应以基层服务能力、合规经营能力为前提。八是鼓励科技赋能。持续推进农业保险业务线上化、数字化和智能化,改善农户投保理赔体验。九是做好宣传培训。要求保险公司加强农业保险宣传工作、强化协办业务管理,定期对协办人员开展培训。十是推进协同配合。明确各地保险监管、财政、农业农村、林草部门要建立重大问题会商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四、《通知》对于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有哪些作用?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农业保险在农业生产中的“防火墙”和“安全网”功能日益显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在部署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时,要求“发展多层次农业保险”。我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主要来源于各级财政补贴,政策性较强,农业保险发展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财政补贴资金的功能作用发挥,社会各界均高度关注。农业保险亟需提质增效、转型升级。解决农业保险领域承保理赔精准性问题,是推动我国农业保险迈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环。

  目前,我国农业保险体量大,增速快,服务农户众多,我国农业保险规模已跃居世界前列。但在实践中,与“三农”领域日益增长的风险保障需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承保理赔不精准的问题影响了投保农户获得感和农业保险功能作用发挥。为将国家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出台《通知》可以推动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的精准性,促进农业保险的精细化、科学化发展,完善理赔机制和标准,提高理赔服务质效,最大限度提升投保农户获得感。(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微信公众号

中国法治新闻网摘编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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